□生活日报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王倩 吉帅起
生活日报10月14日讯 近日,济南市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经高新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宣判,四名被告人因为盗窃电缆分别被判处了两年六个月到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刘国的父亲在2016年患了肺癌,几年的治疗下来花费不少钱。刘国同妻子李红,以及妻弟李松、李松妻子赵娜一同到济南高新区齐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园打工。在打工时,当刘国、李松发现产业园内有成捆的电缆线闲置,便起了歪脑筋,并与李红、赵娜商量晚上来园内偷些电缆线剥皮后卖掉。
这一家四人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7日、11日,三次共盗窃电缆310米,价值人民币十万余元。
之后,李松、刘国将盗窃电缆去皮后所得的铜线分别在12月7日、11日、12日卖掉,共得赃款六万余元。
2018年12月13日23时许,李松、刘国、李红、赵娜再次驾驶三轮摩托车携带断线钳、壁纸刀、螺丝刀来到济南高新区齐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园墙外。李松与刘国在盗窃过程中被公司的护卫人员发现,击打护卫人员,最终被护卫人员抓获,移交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出警民警。赵娜和李红在逃离现场后,于2019年3月4日,主动到老家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投案。
2019年2月26日,刘国、李红的儿子赔偿了被窃单位齐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园12万元,齐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名被告表示谅解。6月28日,济南市高新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松、刘国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告人李红、赵娜犯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9年9月26日,济南高新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松、刘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李红、赵娜犯盗窃罪,考虑到二人有自首情节,且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